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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請修正:為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抽查建物資訊(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請貴校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管理系統」校舍管理區校舍空間配置,重新上傳114學年度校舍教室位置圖,需含各棟樓名稱、及該棟合計教室間數(需與校舍管理區建物資訊維護之棟名及教室間數相同)。
公告日期:2025-08-06 ~ 2025-09-05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譚其松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02
一、檢附國教署提供填報相關範例及錯誤樣態舉例。
二、另建物歷史耐震資料之建物名稱與現有建物名稱不一致,僅得修改現有建物名稱,俾其與歷史資料一致,請貴校至「校舍管理區/建物資訊異動」進行建物名稱修改,以建物資訊異動方式修改,將現有建物名稱對應「建物歷史耐震資料」之建物名稱(範例如附件)。
三、如有疑義請洽工程營繕科譚其松先生,分機5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