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三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114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三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甄選名額:
(一) 國中國文科代理(實缺) 2名
(二) 國中公民科代理(實缺)1名
(三) 國中理化科代理(實缺)1名
(四) 國中國文科代課教師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0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
(五) 國中英文科代課教師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8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
(六) 國中理化科代課教師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5~20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
二、聘期:
(一) 國中國文科代理(實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 國中公民科代理(實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 國中理化科代理(實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四) 國中國文科代課:114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五) 國中英文科代課:114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六) 國中理化科代課:114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三、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並須具下列資格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一次招考: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招考: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招考: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日期:
第一次招考: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二次招考:1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招考: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後續報名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五、甄選日期:
第一次招考: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第二次招考:1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第三次招考: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後續招考甄選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