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旨揭計畫辦理。
二、比賽日期:
(一)114年11月17日(星期一)~21日(星期五)(除聲樂獨唱外之個人項目)。
(二)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30日(星期日)(團體項目、聲樂獨唱)。
三、比賽地點:依賽程規劃另行公告於「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https://art.tc.edu.tw/music/)。
四、報名時間與注意事項:
(一)114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9月19日(星期五)下午6 時止,請至「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報名系統報名( https://art.tc.edu.tw/music/),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一份。 書面報名表須由網頁的「正式列印」上印出,正式列印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端的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功能來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操作步驟請參閱報名系統網站上的說明。
(二)個人項目指定曲將於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大里區瑞城國小自「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 曲目】」中公開抽出,且為遵守著作權相關規定,樂譜一 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之樂譜。
(三)團體項目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核印關防(或各處室圓戳章),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於114年9月 23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寄)達瑞城國小審核報名資格,逾期不受理報名(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 音樂比賽報名表-團體組」)。
(四)個人項目:
1.可由參賽者、指導老師或家長上網報名,填寫報名表時 ,除大專組外,其他各組均須有法定代理人之簽章。報 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料,並請參賽者之指導老師
務必協助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編曲者 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所有相關資料應依照作品原 文或英文填寫)。
2.報名資料輸入完畢後,列印書面報名表送交學校核印關防(或各處室圓戳章),證明參賽者在學及參賽組別資料 之正確 ,並於1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報
名表送(寄)達瑞城國小審核報名資格,逾期不受理報名(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音樂比賽報名表-個人組」)。
(五)網路報名時,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得逕行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及團體為豐富比賽經驗,報名參加本市初賽「表演」者,請於初賽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後,繳交初賽報名表併同兩年特優證明文件(須檢附獎牌照片或獎狀影本佐證,需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報名後應隨時注意本項比賽專屬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相關資料勘誤,亦請參賽學校於 1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以公文正本送(寄)達瑞城國小(非以郵戳為憑),並副知本局。報名系統提供所有勾選「表演」之報名名冊,供收件承辦學校,逐一查核,如有誤填者,經與報名人員(單位)確認後,逕行取消「表演」註記,以一般生身分參賽。另對排定之賽程,以及報名後之自選曲及相關資料於抽籤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變更,否則不予計分。請務必於期限前完成網路、書面之報名手續,方完成報名程序。
(六)團體項目各類組,應於比賽當日提交「參賽者名冊」,照 片以近期六個月為原則。
五、出場序抽籤時間: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大里區瑞城國小公開電腦亂數抽籤,屆時請參賽人員或團隊派 員出席,抽定後不得異議,抽籤隔日即可自行由報名系統網 站查閱出場序號。賽程衝突調整申請表須於1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前以書面提出,不受理電話或口頭申請。
六、比賽會場開放參賽團隊(者)或參賽團隊(者)之委託人進行錄音、錄影該自身參賽團隊(者)之演出,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之演出;攝錄人員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報到處換取錄影證,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定,若有違反規定者須自負法律責任。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七、本學年度開始鋼琴調音比照全國賽442HZ(赫茲),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報名後請隨時注意本項比賽專屬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
八、檢附實施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