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114年7月15日府授人力字第1140205647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於文華高中及臺中一中等2校舉行,考試期間敬請鄰近學校避免校園廣播、活動或工程施作等影響考試進行之聲響,以利考試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