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醫事人員職務請(遷)調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已於本(114)年7月9日(星期三)辦理完竣,其選填結果詳如附件。 三、本局將另案辦理發派事宜,屆時請遷調人員於派令生效日起1個月內至新任學校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