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分團運作機制評選計畫辦理。 二、本次參賽獲選績優輔導團分團如下(獲選團隊不分名次,依送件序排列): (一)綜合活動領域分團。 (二)自然科學領域分團。 (三)社會領域分團。 三、本局訂於本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期初團務會議進行頒獎,屆時請獲獎分團派員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