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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114年第一次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9 ~ 2025-07-22
公告單位:文雅國小 何菀瑜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73
甄選約僱人員(護理師請假及延長病假期間職務代理人)1名。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0日止。
二、月支報酬:具備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8,948元);具備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4,775元),須負擔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薪點折合率配合主管機關調整。
三、工作地點: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 (臺中市大雅區中山北路235號)。
四、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衛生保健業務(含學生平安保險)。
(二)處理教職員工及學生傷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情事之一,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二)教育部立案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如持國外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
(三)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四)熟悉WORD、EXCEL 等文書作業系統並具備資訊處理能力。
(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工作經驗尤佳。
六、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檢附簡章所列報名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人事室報名。報名時請攜帶證件正本,驗畢發還。逾期或證件不全,恕不受理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七、其餘事項詳見甄選簡章。如有疑問請洽:04-25678823分機715(人事室)或731(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