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潭子幼兒園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1次招考結果公告
臺中市立潭子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1次招考結果公告
第1次招考錄取名單:
幼兒園代理教師(一般地區)實缺1名:正取:范O昀。
備取1:羅O慈、備取2:倪O婷、備取3:詹O鈞。
***本次甄選之正取代理教師請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點30分前至「潭陽分班」報到並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園接受代理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臺中市立潭子幼兒園謹訂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於本園潭陽分班,召開代理教師遴選委員審查114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公開甄選至本園代理教師資格,請錄取人員至本園準時參加會議。
一、遴選委員會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
二、遴選委員會地點:臺中市立潭子幼兒園潭陽分班(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37巷9號1樓)
三、★代理教師遴選委員審查前請繳驗下列證件:
1、新進代理教師簡歷表
2、身分證(正本驗畢發還)
3、畢業證書(大學.研究所) (正本驗畢發還)
4、代理教師證、專長證明文件(正本驗畢發還)
5、歷年敘薪通知書(辦理敘薪用,可后附)
6、歷次離職(服務)證明書(辦理敘薪用,可后附)
7、退伍令(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郵局存摺封面(薪資帳戶用,可后附)
10、其他相關職前年資(辦理敘薪用,可后附)
11、幼兒園代理教師應於報到後7日內檢具近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前開資料請檢附影本一份(以A4規格列印並依序排列),正本驗後發還。**
聯絡電話:04-25318177#31 兼辦人事 梁小姐
四、請新進代理教師於報到當日,影印新進代理教師簡歷表一份,並攜帶上述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親自到園參加審查。
五、幼兒園代理教師應於報到後30日內繳交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及相關證明文件)
六、幼兒園代理教師者應取得112年8月1日以後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或研習時數證明;未檢附者須於任職後3個月內(114年11月1日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訓練證明或研習時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