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上開甄選錄取分發至本校人員,攜帶甄選錄取報到通知單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於是日上午9時40分至人事室報到,並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接受審查。 2.須親自辦理報到,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依規通報教育部取消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