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大道國民中學辦理招聘行政助理(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司機)乙名。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07月07日(四)中午12時0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表繳交地點:
每日上午8:00至15:00(例假日除外),本校總務處,電話:04-26992028,分機753、750。
三、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07月07日中午12時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至【432臺中市大肚區仁德路60號 臺中市立大道國民中學總務處】,信封上請註明「報名行政助理甄試」,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 填寫繳交報名表、切結書、具結書和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並繳驗有關證件,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1.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居留證)。(驗正本、影本留校)。2.最高學歷證件。(驗正本、影本留校)。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付)。 4.駕(證)照影本。 5.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須服兵役證明(女性免)。 6.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及應試證上)。
四、簡章及書表領取方式:
(一)自行於大道國中網站:https://school.tc.edu.tw/ 或教育局:http://www.tc.edu.tw/news/list/term/學校公告查詢下載。(表件包括:1.甄選簡章、2.甄選報名表、3.切結書與具結書、4.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5.應試證
五、甄選面試日期:
(一)114年07月08日(二)上午10:00(面試者請於當日上午09:30於本校總務處報到,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依序唱名進入面試。(唱名三次不到以棄權論)
(二)甄試項目: 1.資格審查2.面試3.情境操作 (○1協助學生上下車○2身心障礙車及學生輔具的操作)
六、放榜日期及地點:
(一) 經錄取者114年07月09日(三)下午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教育局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二)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 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七、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排序)。
(一) 錄取人員應於114年07月21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二) 錄取人員應於到職(預定114年08月25日到職)前跟車熟悉接送路線(不支薪),錄取後與校方確認跟車時間。
(三) 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逾時未繳交,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待遇說明:薪資每月依臺中市政府規定取得職業大客車駕照者月薪新臺幣3萬4,493元(依規調整),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或基本薪資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八、工作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配合學校作息以及需求,適時調整。
九、解雇條件:
(一)行使契約期間,僱用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 時,校方得予解僱。
(二)行使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校方得予解僱。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言語侮辱或肢體衝突之不檢行為,校方得予解僱。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僱。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僱。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僱。在僱用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工作之指派與調遣,並遵守政府法令與甲方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有不利於甲方之言行,或違背有關規定時,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甲方已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甲方得隨時予以解僱,乙方不得異議。中途如因法令另有規定時,甲方得要求乙方重新另立契約書,乙方不得異議。
(七)其他解僱條件未規定之事項,均遵照勞動基準法、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本校人員考核相關辦法辦理。
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及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