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小第一回代理(課)教師暨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
如簡章所附。
二、簡章及報名表件
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ts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下載。
三、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8條、第19條、第21條及第22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
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
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本土語教師: 需中高級語文檢定合格及教支人員培訓結業證書。
第2次招考 1.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暨
第4次以後招考資格條件 1.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日期(逾時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一次之招考)
(一)【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4年7月2日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一)基本條件及(二)資格條件(第1次招考)。
(二)【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4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一)基本條件及(二)資格條件(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
(三)【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4年7月4日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一)基本條件及(二)資格條件(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第3次招考)。
(四)【第4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4年7月7日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一)基本條件及(二)資格條件(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第3次招考)。
(五)【第5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14年7月8日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一)基本條件及(二)資格條件(第1次招考、第2次招考、第3次招考)。
五、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六、報名地點
臺中市東勢區東勢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東勢區第五橫街1號)教務處。
聯絡電話:04-25873442轉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