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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謹訂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15時45分於本校3樓會議室1召開教評會,請教師甄選錄取人員分發至本校者準時參加。
公告日期:2025-06-24 ~ 2025-06-27
公告單位:黎明國中 陳嬌芬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132
一、本校謹訂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3時45分召開教評會審查114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分發至本校之教師資格,請分發教師親自於同日下午3時10分先至人事室報到,並準時參加教評會。
二、請甄選分發至本校之教師,除錄取分發單及複試成績單外,另攜帶下列教評會審查所需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歸還,請依序排列):
(一)新進教師簡歷表、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同意書及切結書(分發當日填寫)
(二)國民身分證
(三)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證書
(四)教師合格證書
(五)歷年敘薪通知書(無則免附)
(六)歷年考核通知書(無則免附)
(七)歷次之服務或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八)歷次聘書(無則免附)
(九)退伍令或其他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證明或其他各類年資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十)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十一)臺新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薪資入帳用)
(十二)2吋照片1張及電子檔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人事室:04-22510983分機75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