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0617公告簡章增列 1.【成績通知】一項 2.教育人員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6條、第7條、第9條、第11條第12條條文 3.報名表增設電子信箱欄位 原公告之甄選科目員額......等並無更正 請參閱0621修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