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本府勞工局辦理「臺中市114年進用身心障礙者緒僱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評選計畫」一案,歡迎踴躍報名參加選拔。
公告日期:2025-06-23 ~ 2025-07-31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4
一、依據本府勞工局114年6月12日中市勞福字第1140031939號函辦理。
二、本次選拔獎項簡述如下:
(一)優良事蹟獎:針對所僱用之身心障礙員工,提供適應職場相關協助及輔導措施,有優良事蹟之機關(構)。
(二)模範身心障礙勞工:凡工作地點在本市且已加入勞工保險之「在職勞工」,克服身心障礙積極投入職場工作,態度認真、工作表現良好、樂於助人,有足為大眾楷模之事蹟
(三)楷模獎:由本府勞工局自歷屆資料篩選 101 年起迄今獲「優良事蹟奬」累計達3次,或自上次獲楷模獎後再獲「優良事蹟奬」累計3次之機關(構)。
(四)公益採購獎:民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團體支持採購本市所轄之庇護工場產品,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及企業社會責任。
(五)身障者職場體驗友善廠商:由本府勞工局自歷屆資料篩選近3年內至少提供3次以上身障者職場體驗活動,且 2 年內未獲本獎項之單位。
三、相關評選計畫及報名表件請至本府勞工局網站下載(路徑:本府勞工局首頁>企業服務>聘僱員工>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身障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障勞工選拔及表揚),並請於114年7月31日前以掛號函送本府勞工局辦理(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