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114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亮點發展實施計畫獲獎學校名單,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06-23 ~ 2025-07-31
公告單位:課程教學科 陳冠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812
一、依據114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亮點發展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實施計畫第捌點評選權利及義務,獲補助學校應協作事項如下:
亮點卓越教學組:
(一)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資本門上限為3成)。
(二)獲補助之學校(幼兒園)需繳交成果報告並配合本局相關活動進行分享或參與相關計畫,推廣校本特色課程,以擴大亮點學校之典範效益。
(三)獲補助之學校(幼兒園)需邀請本市或其他(縣)市具有相關教卓評選或參賽經驗的學校或學者、專家入校諮詢交流至少2次。
(四)獲補助之學校(幼兒園)須參加115年本市辦理教學卓越獎初選。
亮點優質發展組:
(一)補助經費:10萬元(資本門上限為3成)。
(二)獲補助之學校(幼兒園)需繳交成果報告並配合本局相關活動進行分享或參與相關計畫,推廣校本特色課程,以擴大亮點學校之典範效益。
(三)自113學年度起,獲補助累計滿3年之學校(幼兒園)須參加當學年度本市辦理之教學卓越獎初選。
三、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及獲獎學校名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