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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原住民族語開課(中區學校)」經費核銷及結案作業,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
公告日期:2025-06-17 ~ 2025-07-11
公告單位:太平國小 陳奕蓁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65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254751號函辦理。
二、本案適用臺中市原「中區學校」。
三、核銷期程:
(一)於114年7月11日(五)前,將核銷相關表件,送交至本校「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以利本校於暑假期間處理後續核銷事宜。
(二)鑒於7月份適逢暑假,行政作業時程較為延緩,且8月份為人事交接期,煩請各校儘早規劃並妥善安排相關作業進度。
四、核銷注意事項:
(一)若無賸餘款,請檢具「經費支用情形彙整表」正本乙份。
(二)若有賸餘款,則檢具「經費支用情形彙整表」正本乙份、「銀行公庫送款憑單」正本乙份。
五、若有賸餘款,則使用「銀行公庫送款憑單」時,內容注意事項如下:
(一)銀行代號:臺灣銀行台中分行0040107
(二)戶名: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保管款專戶
(三)帳號:010038093076
(四)繳款單位:貴校全名
(五)註明事項:113學年度原住民族語開課(中區學校)經費賸餘款
六、如有經費不足之情形,請逕洽教育局承辦人鄭絜勻小姐,電話:(04) 2228-9111 分機 5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