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任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辦理。 二、本案除原任輔導員繼續留任人員外,另新任輔導員錄取名單如下: (一)市立大墩國民中學林○洵組長。 (二)西區忠明國民小學蔡○男主任。 (三)大雅區陽明國民小學王○貽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