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5年度國民中小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5 年度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字第1130065200 號函辦理。
二、徵才機關: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
三、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四、應徵職稱與錄取名額:約用人員,正取1 名,備取若干名。
五、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役)
六、上網公告期間:自115 年6 月29 日起至115 年7 月10 日止。
七、工作地點: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455 號)
八、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
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3.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專長能力:
1. 主動積極、開朗,具教學、研究、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2. 熟悉 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處理。
3. 熟悉Google 應用程式Mail、雲端硬碟、文件/試算表/簡報、日曆、Meet、YouTube、相簿、Gemini、NotebookLM 等操作。
4. 熟悉網路線上教學設備及3C 產品操作與應用。
5. 熟悉網站管理、Facebook 、Line 社群經營。
6. 具備Canva 影片剪輯能力。
7. 具備向量繪圖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
8. 具備程式設計能力者尤佳。
9. 具備電子電路相關能力者尤佳。
(三)其他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者,須設籍滿十年)。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第28 條所列情事。
3. 需備交通工具。
九、工作項目:
(一)辦理科技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規劃及辦理推廣教育、研習課程、工作坊、競賽等活動。
(三)協助執行計畫之相關研究工作,撰寫計畫、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
(四)填報管理科技中心網站後台KPI 成果、社群平台貼文、更新及維護、YouTube 影片上傳及頻道管理。
(五)協助環境打掃整理與設備維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待遇與進用期間:
(一)參照【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用及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人員5 等,薪點280,月薪新臺幣38,948 元。
(二)進用期間自115 年8 月1 日至116 年7 月31 日。
十一、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
第二階段:面試,依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本校網站。
十二、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附: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簽名)(請參考銓敘部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
2.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報名資料須於114 年7 月10 日下午4 點前送達本校人事室,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自造教育中心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
(三)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恕不退件。
(四)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算起。
(五)聯絡電話:04-25222542 分機751
十三、其他事項:
(一)工作日原則為週一至週五,視工作需求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可擇日補休。
(二)若因計畫經費不足或另有安排致提前解聘,應提前1 個月通知,應聘者不得有異議。
(三)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錄取者應提供1 個月內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X 光),並配合填寫性侵害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五)若發現所繳交證件不實,應無條件解聘。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