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年度國民中小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字第1130065200號函辦理。
二、徵才機關: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
三、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四、應徵職稱與錄取名額:約用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五、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役)
六、上網公告期間:自114年6月11日起至114年6月18日止。
七、工作地點: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455號)
八、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專科(或以上)畢業者。
(二)專長能力:
1. 主動積極、開朗,具教學、研究、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2. 熟悉 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處理。
3. 具備網站管理、Facebook 社群經營、YouTube 影片剪輯頻道維護能力。
4. 具備繪圖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
5. 具備程式設計能力者尤佳。
6. 具備電子電路相關能力者尤佳。
7. 熟悉網路線上教學設備及3C產品操作與應用。
(三)其他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者,須設籍滿十年)。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情事。
3. 需備交通工具。
九、工作項目:
(一)辦理科技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規劃及辦理推廣教育、研習課程、工作坊、競賽等活動。
(三)協助執行計畫之相關研究工作,並撰寫計畫、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
(四)管理科技中心網站、社群平台。
(五)協助環境整理與設備維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待遇與進用期間:
(一)月薪新臺幣37,800元(五等280薪點,依國教署公文辦理)。
(二)進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十一、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
第二階段:面試,依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本校網站。
十二、報名方式:
1.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簽名)(請參考銓敘部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報名資料須於114年6月18日下午4點前送達本校人事室,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自造教育中心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
3. 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恕不退件。
4. 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算起。
5. 聯絡電話:04-25222542 分機751
十三、其他事項:
1. 原則上工作日為週一至週五,視工作需求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補休需經核准。
2. 若因計畫經費不足或另有安排致提前解聘,應提前1個月通知,應聘者不得有異議。
3. 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要求留用或補償。
4. 錄取者應提供1個月內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X光),並配合填寫性侵害加害人資料查閱同意書。
5. 若發現所繳交證件不實,應無條件解聘。
6.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