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臺中市潭子區頭家國民小學本土語言(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
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2名, 以鐘點計費(114年8月30日至115年6月30日止或經費用罄為止)備取數名
二、簡章及報名表件
即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止,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tj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下載。
三、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如附錄說明)。
(二)依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之ㄧ:
1.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本土語言(閩南語、臺灣台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本土語言(閩南語、臺灣台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四、報名日期及地點
將履歷資料及相關證件影本於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地址:臺中市潭子區得福街185號)教務處收。(逾時恕不受理)
五、洽詢電話:04-25325532#710
六、甄選方式:履歷資料審查(含報名表、資格證件、教學檔案、任教經歷…等),視情況本校甄選委員會另通知面試報考人員。
七、甄選日期:1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結束。
八、放榜日期及地點:
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話通知正取者,其他則不另行以電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