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本案公告後,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於114年7月23日前可至「臺中市國中資優鑑定報名系統(https://jhgti.taichung.gov.tw/)」自行列印初選結果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