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4年5月26日財和孝字第 938號函辦理。 二、本案收件日期自114年6月2日(星期一)起至114年9月2日(星期二)止,逾期不受理。 三、檢附來函、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932-65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