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114學年度教科用書選用小組會議記錄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用書選購規定辦理。 四、請未獲選版本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29日(星期四)前洽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