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中和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新社區中和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辦法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4年5月19日至114年5月23日。
三、評選日期:114年5月23日(五)8:00-12:00。
四、評選地點:本校校史室。
五、評選方式:
1.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 評選科目:
(1) 一~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 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及客語、一至二年級英語、三至六年級電腦。
2. 樣書送達日期:114年5月19日(一)16:00前。
3.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校史室(註明送評選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網路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
5.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6月9日(一)16:00前洽本校教科書承辦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 教務組長 李博宇
電話:(04)25931001轉760傳真:04-25931306
地址:臺中市新社區中和里中興街129號。
7.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