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西屯區泰安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審選購委員會會議紀錄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所有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29日(四)16:00前至本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