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4年5月9日府授文秘字第1140130830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文化部來函、「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修正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4-22289111#26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