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事項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小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330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14年4月30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38981號中華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4年5月6日(二)至114年5月29日(五)。
三、評選地點:本校辦公室。
四、評選方式:
1.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108課綱所有領域〔請提供各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教科書(三、四、五、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
(3)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4)客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5)電腦課: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2.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5日(週一)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教務處設備組。
六、其它注意事項:
1.自5月6日起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依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05535號文,僅可就審定通過之教科圖書樣書進行選書作業,且應就教科書之內容進行評選,不應將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等物品納入評選標的,各出版公司請勿提供教學光碟或輔助用品。
4.各書商如有尚未符合教育部頒佈103年國民中小學十二年國教108課綱(108學年度實施)之教科書,應事先備妥書面說明,告知各科目修訂期程,以利本校教師評選。
5.選定之各年級各科教科書版本將於5月31日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及市府教育網路中心。
6.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7.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6月6日前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
8.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9.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洪老師。
10.聯絡方式:電話:(04)2532461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