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梧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梧棲區梧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
一、依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107.4.27發布、113.4.11修正)。
(二)100.03.07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三)108.03.22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4年5月07日(星期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四樓活動中心。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114年4月28日至5月09日公開陳列,由老師審查,114年5月07日(星期三)下午4:00會議討論決議。
(二)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計畫和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1.一至二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三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3.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3~6年級電腦課本),需檢附報價單。
(二)審定通過,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書,由本校逕予訂購;請將樣書遞交教務處,俾便 依法辦理後續採購。
(三)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
(四)樣書送達地點:本校四樓活動中心。
(五)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六)樣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113/4/29-113/5/08),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送達樣書或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繳交審定執照影本至教務處。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二週內,先給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複審確認後,交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再擇期公告於教務處公佈欄暨本校網站。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和教材,請於1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七、業務承辦人:謝佩妤組長、李靜雯主任
電話:(04)26567968 #712或710 傳真:04-26583940
地址: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6號
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