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者於114年4月15日(星期二)起至114年4月17日(星期四 )上午8:30起至下午4:00止至本校學務處繳交家長同意書完成報到手續。 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由符合錄取標準之學生依序遞補。遞補期限: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4:00止。 三、家長同意書原附於簡章內,若遺失,請自或向本校學務處索取。 四、附件:錄取公告、家長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