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順天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函「臺中市政府教
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4年5月1日~5月9日。
三、初選日期:114年5月7日(三),下午1:30~4:00。
四、評選地點:本校展演教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用書評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用書〈閩南語及一二年級英語例外〉均可
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用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
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三~六
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25日(五)16:00前,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3.樣書送達地點:順天國小教務處設備組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用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園。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用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
評選參考。
3.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學媒材者,請依年級、科目、教材名稱、使用說明…
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4.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5.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公告後若發現第一順位教科用書與實際評選結果不合或相
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
自動取消訂書),將不另行通知,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6.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30日(五)16:00前洽本校設
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7.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廖苑晴老師
8.聯絡方式:電話:04-26872040#813 傳真:04-26876657
地 址:437004 台中市大甲區經國路168號
9.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