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4年4月23日(三) ~ 114年4月30日(三) 。
三、樣書陳列地點:放置地點如下頁說明。
四、評選日期:114年5月1日(四)~113年5月8日(四) 。
五、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主任教室;本校各領域會議開會地點。
六、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 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閩南語、客語教材:含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3.英語教材: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國立編譯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三年級上學期【作業系統(win10)】
四年級上學期【Google】
五年級上學期【Impress】
六年級上學期【Scratch】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22日(二)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放置地點如下頁說明。
八、評選結果:擇期公告於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網頁。
九、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於114年5月29日前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六)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未。
(八)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由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
(九)業務承辦人: 教務處設備組長謝佩寰老師 電話:04-22294174分機711 FAX:04-22250282 校址:400臺中市中區三民路二段1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