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民小學114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3年4月28日(星期一)預計至113年5月7日(星期三)止
三、評選日期:113年5月5日(星期一)至113年5月7日(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創藝教室
五、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計畫和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 評選科目:
1. 十二年國教課程各領域教科書:適用一~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 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
﹙二﹚ 樣書送達日期:112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四﹚ 樣書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113年4月28日(星期一) 預計至113年5月7日(星期三),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 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後,先給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複審確認後,簽請校長核定之,再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網站。
﹙四﹚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五﹚ 未獲入選之樣書和教材,請於113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七).聯絡洽詢:承辦人陳玉芳老師、教學組梁憶靜老師
聯絡電話:04-25911342-16 傳真號碼:04- 25911374
地址:42450臺中市和平區自由里東崎路二段49 號
六、本作業事項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