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貴校辦理本市「114年度教保研習」經費核銷及賸餘款繳回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07-16 ~ 2025-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賀雅蓉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7
一、依據本局114年2月25日中市教幼字第1140015885號函辦理。
二、旨案經費已於114年3月撥付至各校,研習活動辦理完竣後,如有賸餘款請以教字之「臺中市市庫支出回收書」完成繳回,並將繳款證明影本(核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併同經費收支結算表(核章正本,並於右上方標註經費核定表之場次序號) 等相關資料送局彙辦。成果報告表(性平相關研習場次請使用性別平等之成果報告表)電子檔請寄:rongho.tc@gmail.com,教育局教保研習承辦人。
三、支出收回書填具資料說明如下:
(一)臺銀帳戶:
1.款項所屬年月:114年3月。
2.金額:1,333,268。
3.付款憑單: A00825。
(二)非臺銀帳戶:
1.款項所屬年月:114年3月。
2.金額:896,970。
3.付款憑單:A00826。
(三)支出收回書說明事項:OO國小繳回114年度教保研習賸餘款。
四、請務必轉知貴校主辦會計有關本案賸餘款繳回相關資訊,俾利辦理後續繳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