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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廢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直轄市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作業要點」公告,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05-13 ~ 2025-05-31
公告單位:課程教學科 陳薏新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99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598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另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規範,故廢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直轄市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作業要點」1案。
三、如對旨揭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鄭專員,電話:(02)7736-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