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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兒童遊戲場定期檢驗辦理期限說明,請幼兒園配合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12-16 ~ 2025-01-15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施裕勝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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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3年12月11日中市社少字第113017923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兒童遊戲安全並兼顧行政量能,應於定期檢驗屆期前6個月開始規劃辦理檢驗,倘檢驗後有改善需求者,應於定期檢驗屆期後3個月內修繕完竣並複驗合格。例如:戶外兒童遊戲場定期檢驗為113年11月11日,下次定期檢驗可於116年5月11日至11月11日間辦理,倘須修繕,應於117年2月11日前修繕完竣並複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