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113年11月6日府授秘採字第1130321705號函辦理。 二、案係依「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要點」第13點 規定,彙整下年度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財物、勞務類採購案件招標資訊預定時程,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資訊網站。 三、本採購案係預定辦理時程,實際之採購期程仍以各校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時間為準,如有新增案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