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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
公告日期:2024-12-10 ~ 2024-12-16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點閱數:1162
一、依本府113年11月29日府授客文字第113034797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實施對象: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
2、現役軍人。
3、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
(二) 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三) 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由教育局彙整函報客家委員會),分二梯次逕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期限為:
1、第一梯次:於114年9月30日前函送客家委員會者,由客家委員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2、第二梯次: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間函送客家委員會者,由客家委員會核定後,於114年或115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 申請方式:
完成測驗後得檢附加戳到考證明章之認證准考證、領款收據暨切結書、身分證正反影本、匯款帳號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各申請機關彙整後,於申請期限內函報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