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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本市113年國小中一區B組專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暨同儕支持團體10月份辦理時間調整案,請轉知貴校專任輔導教師,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11-21 ~ 2025-01-02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陳君翰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點閱數:430
                    
                        
                    
                一、依據臺中市113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辦理及本局113年8月27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73367號函(計達)辦理。
二、本案原訂辦理日期為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後因康芮颱風本市停班停課,又逢學生輔導工作高峰期,爰10月份團體督導暨同儕支持團體調整至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同一地點辦理。
三、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溫家青輔導員,電話:04-25200998分機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