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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辦理「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10-28 ~ 2024-12-25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陳姝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16
一、依據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113年10月16日台(113)漁經發字第1130022號函辦理。
二、漁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附表一) ,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家長具漁會會員(漁民)資格影本1份,自傳1份、及曾參加與漁村社區服務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三、相關資料可向該協會索取。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止(以郵戳為)
(二)得獎學生名單於114年2月15日在該協會網站公佈,並由該會個別通知。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會承辦人陳美華小姐,02-24622192-6806;02-2463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