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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請有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教保服務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9-16 ~ 2024-10-31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陳筱媺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617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督導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教保服務機構自評:各教保服務機構應依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範訂定身心障礙幼兒IEP。請各教保服務機構依「臺中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自評檢核表」(如計畫附件2)進行檢核,每生1份,逐級核章後,留教保服務機構備查。
辦理IEP抽檢工作:
(二)公告抽檢名單:113年10月1日(星期二)。
(三) IEP抽檢資料繳交方式:請郵寄身心障礙幼兒IEP(影本),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請註明「學前IEP督導資料」)。
督導工作審查完畢後,本局將函文督導結果,並連同IEP抽檢資料歸還園所。
三、注意事項:
(一)倘為在園生第一批鑑定通過個案,無法依限繳交IEP資料,請園所依補件方式處理(IEP須完成至第13大項),並依下述補件期限繳交。
(二)若需補件,請園所於113年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內將補件資料掃描寄至收件信箱:陳湘涵教師(ceyeching@spec.tc.edu.tw)。
四、旨述計畫及相關表件,請逕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教學與教材→學前教學與教材→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督導工作」下載。
五、有關學前IEP格式,請逕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教學與教材→學前教學與教材→學前個別化教育計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