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3年慶祝教師節優惠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對象為本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含本府教育局員工),請出具識別證(或其他教師身分證明文件)或掃描QR碼,於113年9月13日至113年10月31日優惠期間,得享優惠措施(店家保有最終解釋及修改之權力)。 三、檢附113年教師節優惠店家標章及慶祝教師節優惠活動店家彙整表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