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4次代理教師(特教)甄選簡章。 說明: 一、甄選名額:國小情緒與行為障礙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 1名 實缺。 二、本案錄取教師服務學校,由教育局特教科安排。服務範圍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轄國民小學。(目前預定安排巡迴區域為大甲區、霧峰區) 三、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