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113學年度雙語代理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結果及續辦第3次招考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第2次招考甄選結果榜示:
1、高中部 雙語自然科—正取從缺(無人報考),續辦3招。
二、續辦理第3次招考
1.科別及名額:
(1)高中部 雙語自然科(非實缺-編制外):1名。
三、簡章及報名表件
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20日止,逕至本校網站 ( https://tsjh.tc.edu.tw/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https://www.tc.edu.tw/ )、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 http://tsn.moe.edu.tw/ ) 下載。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各階段甄選結果相關事宜,皆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8條、第19條、第21條、第22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 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資格條件: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語流利能力,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原則:
(1)具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教師證。
(2)所具中等學校教師證加註有英語文專長登記。
(3)具相當於 CEFR 架構 B2 等級(聽、說、讀、寫)之英語檢定證書。
(4)修畢國內大學核可之雙語教育師資班/雙語師資學分班。
(5)正在修習國內大學核可之雙語教育師資班/雙語師資學分班,需付相關證明。
五、報名日期
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六、報名方式
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
七、報名地點
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200號)
聯絡電話:04-24360166分機750、751
八、甄試(口試、試教)報到時間: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20前至3樓教務處報到。
九、甄試(口試5分鐘、試教10分鐘)日期: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
十、放榜日期:113年8月20星期二下午8時前。
十一、其餘事項請詳閱公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