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如下 1、正取1名:張○娟 2、備取1名:陳○如 二、錄取人員請依指定通知日期(電話通知)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