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代理教師甄選(理化科)第2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不再辦理第3次招考: 理化科代理:正取 吳○維;備取 黃○瑩。 ※經錄取人員應配合本校另行以電話通知之指定時間完成報到,並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