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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催辦-有關補助貴校辦理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經費,請於113年7月26日前繳交支出明細表及賸餘款繳回證明至指定中心學校,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7-23 ~ 2024-07-31
公告單位:課程教學科 張素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79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實施計畫續辦。
二、旨揭計畫已辦理完竣,請各校於本(113)年7月26日前繳交支出明細表及賸餘款繳回證明至指定中心學校(請勿直接繳回本局):
(一)國小山區(中心學校:豐原區瑞穗國小,聯絡人:教務處廖主任):后里區七星國小
(二)國小海區、高級中等學校(中心學校:外埔區安定國小,聯絡人:教務處陳主任):文華高中(支出明細表有誤)、沙鹿區北勢國小、梧棲區中正國小(缺繳回證明)、大甲區東陽國小(缺繳回證明)、大甲區德化國小
(三)國小屯區、國民中學(中心學校:烏日區旭光國小,聯絡人:教務處陳主任):大里區竹仔坑國小、霧峰區霧峰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