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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補助貴校辦理112學年度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第2學期經費賸餘款繳回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7-16 ~ 2024-09-30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陳志康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36
一、依據本局113年5月2日中市教小字第1130036108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辦理完竣後,如有賸餘款請以臺中市市庫支出收回書繳回,並將繳回證明影本併同支出明細表送回本局憑辦。
三、支出收回書填具資料說明如下:
(一)款項所屬年月:113年7月
(二)總金額:464,197
(三)付款憑單編號:02998
(四)支出收回書說明事項:東勢區東新國小繳回112學年度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經費賸餘款。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國小教育科陳先生(電話:22289111分機5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