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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災害防救業務專職化政策,請廣為宣導「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6-26 ~ 2024-07-31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宋淑娟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91
一、依據本府113年6月24日府授災防辦減字第1130176776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各單位辦理本專業職系範疇工作時,依災害防救法同時規劃辦理本市災害防救相關事務,為培養災害防救專業人才,拓展各單位用人管道,考試院已於109年通過並增設「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建請各單位有新增員額職缺時,除晉用本職專業職系,可規劃並公布晉用「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以提升單位專業核心知能、強化跨域整合功能。
三、檢附行政院簡報-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