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稱本府原民會)辦理「113年度泰雅族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第4次甄選簡章」1份,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4-22 ~ 2024-04-30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陳志康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58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3年4月17日中市原文字第1130003877號函辦理。
二、旨案甄選報名資格為具有泰雅族「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或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符合資格者請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向該會投件。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府原民會曾先生0422289111分機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