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溪尾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 陳列日期:113年5月6日(星期一)~112年5月24日(星期五)
三、 評選日期:113年5月20日(星期一)~5月24日(星期五)
四、 評選地點:二樓共讀站
五、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
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六、 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經教科圖書選用審查委員會複審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擇期公告。
七、教科圖書評選科目及範圍:
(一)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版本所有領域之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須經教
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非審定本教材:一至六年級閩南語及客語、一至二年級英語。
呈上,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八、樣書送達日期:113年5月6日(星期一)16:00 前
九、樣書送達地點:三年甲班教室
十、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圖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隨意進入本校。若有教科圖
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書刊教師連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
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不另行通知,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提供樣書單並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洽本校書刊教師領回,
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本作業事項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八)業務承辦人:書刊教師 陳子卉 聯絡電話:(049)2523020 分機 623 ;
傳真號碼:(049)2525441 地址:41491臺中市烏日區溪岸路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