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草湖國民小學 112學年度第 4 階段臨時鐘點制教助員甄選
臺中市大里區草湖國民小學 112學年度第 4 階段
臨時鐘點制教助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特字第 1130020280 號函。二、職稱:臨時鐘點制教助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薪資:按時計酬每小時 183 元,工作時間須配合學校需求。
四、期程:自正式聘用之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特教生課程相關事宜(視學校需求彈性調整)。
(二) 協助特教生課程學習、生活照護及個人衛生等相關事宜。六、資格條件:
高中(職)畢業(含)以上,具愛心、耐心且對特殊教育有工作熱忱者。
七、工作地點:
臺中市大里區草湖國民小學(臺中市大里區西湖路32號)
八、報名時間、地點:
113 年4月15日 (一)上午 08 時 00 分至12 時 00 分,至本校輔導室報名(逾時恕不受理)。(聯絡電話:24953078#740)
九、繳交應徵資料影本(請用A4 紙張,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畢業證書
(四)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
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十、甄選日期: 113 年 4 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十一、甄選方式:意者請將履歷及報名各項相關資料送到本校輔導室,經本校審查並面試後,依相關法規聘用及儲備候用之。
十二、錄取公告:
(一) 錄取名單於 113 年4月 15日(星期一)17:00時前公佈於草湖國小網站
https://thes.tc.edu.tw/
(二)錄取人員應於 113 年 4月 16日(星期二)上午9時 前至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附則: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十四、洽詢電話:24953078#740,輔導主任王麗晴。